这起电梯安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如何处理

产品中心

这起电梯安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如何处理

2023-11-02 22:33:00 |   作者: 欧宝娱乐官网版app

  2012年3月2日,某县质监局对辖区内一楼盘正在安装的3部客梯进行全方位检查,发现3部电梯的厅门、轿厢等都已基本上安装到位,但安装单位未能提供电梯监督检验的相关见证材料。经调查:这3部电梯是2012年2月中旬开始安装,在此之前,电梯安装单位已与本市的检验机构签订了监督检验协议,且安装之前已经通过电话联系了检验人员,因检验人员太忙未能及时到现场监检。期间,安装单位未将制造、安装等有关的资料送给检验人员进行审核检查。经发函至检验机构进行协查,确定这3部电梯均未经监检。在如何对安装单位做处罚时,该县质监局案审会形成了以下三种不同意见:

  第一种意见认为:安装单位已与检验机构签订了监督检验协议,且开始安装前又与检验人员联系过,电梯未经监检的责任在检验机构,对安装单位不予处罚,仅责令其限期做监督检验。

  第二种意见认为:电梯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,违反了TSGT7001-2009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—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》第九条第一项(即:A类项目,检验机构按照附件A的相应规定,对提供的文件、资料做审查,对该类项目进行检测验证,并与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对应项目的检验结果作对比,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验结论做出判定;不经检验机构审查、检验,或者审查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,实施工程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)以及《条例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,鉴于这3部电梯均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,应依据《条例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,处以责令改正,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  第三种意见认为:电梯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,违反了TSGT7001-2009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—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》第九条第一项和《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应依据《条例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,责令限期做监督检验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

   (作者单位:福建省尤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)

Copyright © 2022 欧宝娱乐官网版app下载/欧宝张信哲在线 版权所有   苏ICP备2021054995号-1联系我们

友情链接: 欧宝娱乐官网版app | 欧宝在线下载 | 欧宝张信哲